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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评估】关于开展2025年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立项申报、结题验收及研究生创新与实践能力培养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日期:2025-03-07      作者:       浏览量:

各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25年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立项申报、结题验收和研究生创新与实践能力培养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创新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一)申报要求

1. 申请人为我校在读研究生,距离毕业时间不少于1年,且未获得过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资助,无在研创新计划项目;

2. 申报自然科学类项目,预期成果应为SCI三区及以上论文;申报社会科学类项目,预期成果应为SSCI四区及以上论文。其它成果要求及折算方法详见文件(附件1)。

(二)申报程序

1. 个人申请,申请人填写立项申请书(附件2);

2. 导师审核,申请人导师审核并填写推荐意见;

3. 学院初审,各学院组织初审,初审结果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后推荐至学校;

4. 学校评审,研究生院对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拟立项名单;

5. 立项建设,拟立项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后发文立项。

(三)材料报送

申请人将立项申请书通过“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科研管理-项目申请”栏目提交,各学院于4月21日(星期一)前在系统内填写排序并审核,申请书纸质版(一式1份)和汇总排序表(附件3)报送至研究生院质量管理与评估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二、结题验收

(一)验收对象

1. 到期的项目;

2. 未到期但已满足结题要求,可提前验收的项目。

(二)材料报送

各项目负责人将结题材料(附件4)通过“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科研管理-项目结题”栏目提交。到期未达到结题要求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须登录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申请项目延期或撤题。未按时提交结题材料或延期申请的视为自动撤题。导师和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须于3月24日(星期一)前完成审核。

(三)相关说明

1. 创新基金项目和创新计划项目结题申请表不同,请准确填报;

2. 创新基金项目结题后,经费下拨至项目负责人导师账户;

3. 创新计划项目结题后,经费务必于当年年末财务决算前使用完毕,逾期清零。

联系人:夏老师     88382327


附件:1.《西安石油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2. 立项申请书

            3. 汇总排序表

            4. 结题相关材料



                         西安石油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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