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提高研究生创新实践能力,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陕西省教育厅决定举办陕西省第九届研究生创新成果展(以下简称“成果展”),为做好我校参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展要求
(一)参展成果作者资格
我校在学研究生(含来华留学生)、毕业不满一年的研究生或已经获得我校录取通知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参展成果类别和范围
本次成果展分工科类、理科类、文科类(含文科和术科)、成果转化类。
工科类、理科类参展成果为:研究生在学期间原创的科技创新实物成果、已发表(含录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已出版(含已签订出版合同)的学术著作、技术设计图表、发明专利等。
文科(含术科)类参展成果为:已发表(含录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已出版(含已签订出版合同)的学术著作、工具书、参考书、古籍整理、学术译著、研究报告、决策咨询文稿、普及读物、电子出版物及其他形式的成果。
其中,术科参展成果还可以是:在公开发行专业期刊上发表的美术或摄影成果;已举办或参与的演唱会(演唱比赛)、独奏会、画展(艺术类创作比赛)、摄影展、朗诵会等;已出版(含已签订出版合同)的个人画册、音像图书、电子出版物等;已创作的陶艺、服装、雕塑、影视作品、乐曲、动画、舞蹈、艺术设计等;已申请的专利等。
成果转化类参展成果为:已实现产业化应用、技术转让、专利许可或创办企业等形式转化的创新成果;具有显著市场应用前景、尚未完全实现转化但已有明确转化路径和计划的创新成果。
申报成果为高水平学术论文或专著的,第一完成人应为第一作者,或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第一完成人为第二作者;申报成果为专利的,应已获得专利授权,第一完成人排名前三且在学生中排第一。成果展作品应重点突出研究成果转化和成果应用。
(三)参展成果限额
我校可上报工科、理科及文科作品共计15项(留学生作品申报不占成果名额)。博士学位授予点所在学院,每院申报不少于3项;博士学位授予点培育学院,每院申报不少于2项;其他理工科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人文学院每院限报1项。学校将择优推荐参展。
三、时间进度
(一)5月7日前,学院汇总并提交申报材料;
(二)5月12日前,研究生院完成校内审核、遴选及排序;
(三)5月12日- 5月16日,校内公示;
(四)5月16日,上报省教育厅。
四、提交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
1.《陕西省第九届研究生创新成果奖申报书》(见附件1)纸质版一式3份(A4纸正反打印)及电子版(命名为学院名称+学生姓名+成果名称);
2. 成果展支撑材料(封面见附件2)复印件一式1份(含目录,A4纸尺寸,须与原件相符);
3. 学院汇总排序表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见附件3)。
(二)报送时间及方式
各学院在5月7日前完成本单位申报作品的资格审查与推荐工作,并统一报送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研究生院,电子版发送至xiaxue@xsy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五、工作要求
(一)陕西省研究生创新成果展是全面展示我校学科建设特色、研究生创新实践能力和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大机会,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积极动员组织参展,确保我校参展成果的质量和水平;
(二)申报材料应以高水平论文或高级别竞赛获奖为核心成果,同时统筹课题组或多个课题组资源,将相关成果整合申报,以单一成果单独申报的,不予受理;
(三)申请参展的研究生及指导教师要严格按照时间进度要求,完成参展成果材料的提交和展板制作素材的准备,确保顺利参展。
联系人:夏老师 88382327
附件1.陕西省第九届研究生创新成果奖申报书
2.成果展支撑材料封面
3.学院汇总排序表
研究生院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