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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培养相关工作时间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3-03 14:58:08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院(系)及有关研究生:

按照本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安排,根据《西安石油大学研究生课程考核及成绩管理办法》,现将培养相关工作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一、上学期未录入成绩的课程,请于312日前由开课院(系)提交情况说明,经审批后补录成绩。

二、对寒假期间(117日后)公布的成绩有异议申请考核资料查阅的研究生,请于35日前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三、本学期重修、重考申请手续办理时间为33-10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本学期公共课、专业课补考(2020级)将于322-26日举行。请各院(系)按时组织考试,并将考试安排与319日前报研究生院培养科。

五、本学期2016级在职工程硕士补考将于41-2日举行。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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