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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级研究生制定培养计划(上)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8-29 17:40:18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院(系)

按照研究生教学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2021级研究生培养计划(上)制定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制定对象

2021全体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工作流程

(一)线下拟定

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根据本学科/类别(或培养方向)培养方案,拟定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上)。2021级硕士研究生起执行2021版培养方案,学科/类别(或培养方向)培养方案由各院(系)提供

(二)系统提交

院(系)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各学科/类别(或培养方向)培养方案维护完毕后,指导研究生登录系统提交并核对个人培养计划(上)。

(三)系统审核

研究生导师、各院(系)依次在系统中按照各学科/类别(或培养方向)培养方案对研究生提交的个人培养计划(上)进行审核确认。

(四)纸质打印

系统打印培养计划(上)一式二份,经导师签字同意后,统一交院(系)主管领导审核。

三、时间安排

(一)系统中培养计划(上)制定、审核权限开放时间为:910时—9624时。

(二)请各院(系)202197(星期二)12前将研究生培养计划(上)纸质版一式二份,及《西安石油大学2021级研究生培养计划(上)制定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公章)报研究生院审批备案。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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