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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工作】关于开展2025年博士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日期:2024-09-19      作者:       浏览量:

为做好2025年博士生招生资格审核工作,根据《西安石油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西石大研〔2024〕83号)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

计划2025年招收博士生的在职在岗导师(2024年新增博士生导师除外)。

二、审核条件

博士招生资格审核主要从师德表现、培养质量、学术水平和科研条件等方面进行考察。具体要求按《西安石油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附件1)和学院实施细则执行。

“近三年”是指2021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

三、审核程序

1.学院结合本单位学科特点及学科建设规划,制定不低于学校规定的博士招生资格审核条件,经学院教授委员会审议通过,报研究生院审批备案后执行。

2.9月18日-9月23日。申请人向学院提交《西安石油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申请表》(附件2)及支撑材料。

支撑材料按“附件2”填写顺序整理:科研项目提供项目任务书、合同或结项证明(限1年内结项国家级项目);科研获奖提供获奖证书或奖励文件;学术论文提供论文首页,检索论文还需提供检索收录证明)。

3.9月25日前,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经教授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将《西安石油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结果汇总表》(附件3)及支撑材料交研究生院。

4.研究生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审定通过的博士生导师列入2025年招生专业目录。

四、注意事项

各环节时间节点按照2024年9月27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时间确定,未按时提交材料的,逾期不再受理。

 

 

研究生院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