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石油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业管理工作细则》要求,我校2016年上半年将进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开题论证和中期检查工作,现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开题论证对象:修满培养计划(上)规定学分,完成培养计划(下)制定工作的2013级至2015级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开题论证由院(部、系)统一组织集中开题,开题论证小组由5名高级职称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1位来自企业现场;
3.建议同一领域学生开题论证工作放在同一论证组进行;
4.开题论证结束后,论证组须对学生的开题报告做出评价,论证组秘书填写论证记录,教授委员会主任签署意见并加盖院(部、系)公章;
5.需要办理学位论文涉密申请的,依据《西安石油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审管理办法(试行)》第六章第十四条规定办理,并提供涉密依据。
6.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现场指导教师需完成备案工作。
2.检查论文工作是否按开题报告的要求进行,及时发现并解决论文研究方面遇到的问题和难点。
3.检查论文的方向、内容是否有调整。如有调整,请另附页说明调整原因及调整后的安排,导师审核签字并加盖院(部、系)公章后交研究生院学位科。
4.导师和院(部、系)教授委员会主任签署中期检查意见。
5.对于中期检查中态度不认真、学位论文进度不符合要求的研究生,要给出警告,并要求其拿出改进计划,进行跟踪培养;不能在正常时间(第6学期)内完成学位论文或跟踪培养检查结果仍达不到要求的,在最长学习年限内,应延长其学位论文研究时间。
6.中期检查结束后,仍需变更论文题目及主要研究内容者,应重新开题,答辩时间亦相应推迟。
1.2016年6月30日前各院(部、系)完成开题报告和中期检查纸质版材料和网上(研究生教育信息化管理平台)相关信息审核工作,将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下)、开题报告和中期检查报告(纸质版各一式2份)、学位论文涉密审查表(纸质版一式4份)、开题报告汇总表和中期检查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送交研究生院学位科审核,电子版发送至yanxw@xsyu.edu.cn。
2.请各单位提前安排相关工作,确保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下)、开题论证和中期检查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