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西安石油大学研究生创新与实践能力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西石大研〔2022〕76 号,以下简称“创新实践计划实施办法”,附件1),学校将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创新与实践能力培养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工作要求
项目负责人须于2023年4月23日24:00前在“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科研管理-项目申请”栏目填写申报信息,上传《立项申请书》(附件2,申请书已更新,请务必下载附件填写),并由导师和项目督导教师进行审核,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注意:在系统内选择项目督导教师时,如存在重名问题,可使用教师工号搜索。
导师和项目督导教师不为同一人的,导师须先行审核,之后再由项目督导教师予以审核。
二、几点说明
为方便学生申报,提高申报质量,根据创新实践计划实施办法,特对相关主要条款说明如下:
1.学术论文类项目
学术论文类项目由三级变更为五级。具体期刊分类认定参见《西安石油大学学术期刊分类及学术论文认定办法》(http://kjc.xsyu.edu.cn/conte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067&wbnewsid=2733)。
EI、CPCI-SSH收录的会议论文(五级项目)限制申报数量,具体参见文件第十四条。
论文发表时须标注“西安石油大学研究生创新与实践能力培养计划资助”和立项编号,否则不能作为成果进行验收。
2.学术著作类项目
专著出版时须标注“西安石油大学研究生创新与实践能力培养计划资助”和立项编号,并在书中标明项目负责人参与的工作量,否则不能作为成果进行验收。
3.科技作品类项目
科技作品类项目由三级变更为两级。
不得使用已有成果申报项目,若成果证明材料上的日期在申报日期之前,则不予结题。
4.创业培育、社会调研及实验设计类项目
创业培育类资助在校期间创业并进入实际运营阶段的项目。
社会调研类资助针对深入基层或企事业单位,解决实际问题,并在影响因子0.4及以上的期刊(以录用时的影响因子为准)上发表学术论文的项目。
实验设计类资助针对实验开发或大型仪器操作指导,形成指导书(或操作指南),并应用于实践教学的项目。结题时须由应用院系提供证明。
上述三类项目每位督导教师每次只能督导1项。
5.学术交流类项目
学术交流类资助参加非本校主办或承办的线下学术会议并作个人报告,且论文被SCI、EI ompendex、CPCI-SSH收录的项目。项目申请时须附会议邀请函。
学术交流类项目限制申报数量,具体参见文件第十四条。
论文公开发表时,须标注“西安石油大学研究生创新与实践能力培养计划资助”,否则不能作为成果进行验收。
6.其他说明
研究生创新与实践能力培养计划按照项目申请级别资助经费,应按照文件要求提交结题材料,未完成预期成果者将不予结题,不能作级别调整处理。
联系人:夏老师 马老师 88382327
附件:1.《西安石油大学研究生创新与实践能力培养计划实施办法》
2.立项申请书
西安石油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