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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工作】西安石油大学2024年上半年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2-27 18:07:09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相关学院、博士及导师:

 为确保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根据《西安石油大学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现将2024年上半年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及授位工作通知如下:

一、预答辩

  315日前完成预答辩工作。预答辩通过者方可申请学位论文检测,相关要求详见《西安石油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管理办法(试行)》(西石大研〔2020204号)。

二、学位论文检测

46日前,完成学位论文送审前检测;63日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后检测。博士生提交学位论文和导师审核均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不再受理。

博士生提交学位论文时应审慎选择,确保提交版本为最终版论文。因提交版本错误导致检测未通过者,责任自负。相关要求详见《西安石油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管理办法(试行)》(西石大研〔2021162号)。

三、学位论文评审

博士学位论文评审按照《西安石油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西石大研〔2020203号)执行。

(一)满足以下条件者,可提出学位论文送审申请:

1.具有我校博士生学籍,且在最长学习年限内;

2.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必修环节,取得规定学分;

3.通过学位论文开题和中期检查;

4.通过学位论文预答辩和检测;

5.学术成果满足《西安石油大学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学术成果基本要求》(西石大研〔201941号)和学位授权点所在学院要求;

6. 导师及学院同意送审。

(二)学校通过教育部学位论文送审平台对博士学位论文实行100%盲审。论文初次评审时间大约需要25天。410日前,学院须将资格审查合格者材料及pdf版盲审论文(命名方式为学号_姓名.pdf)提交研究生院学位科审核。盲审论文格式详见附件。

四、学位论文答辩

(一)答辩前5天,学院将答辩委员会组成及答辩工作安排报研究生院学位科审批(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导出)。

(二)531日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须在答辩前5天送交答辩委员会专家。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实行回避制度。博士生本人指导教师不得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存在利害关系的其他人员也应视情回避。

五、学院教授委员会审议

(一)66日前,完成教授委员会审议,并公示表决结果。学术成果审查截止时间为教授委员会召开前。

(二)612日前学院将以下材料提交研究生院学位科,其中材料45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导出打印:

1. 西安石油大学申请博士学位人员简况表和博士学位申请成果汇总表;

2. 学位审批书(一式2份);

3.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

4. 博士学位基本数据表(本人签字);

5. 学院教授委员会表决汇总表;

6. 西安石油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申请表和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视情况提交)。

7. 新华社图片采集照片2张(2寸)。

六、其他事项

(一)学院要明确压实导师、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教授委员会责任,严把学位授予关,切实提升学位论文质量。

(二)学校将开展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评选范围为2023-2024学年获得或拟获得博士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相关要求详见《西安石油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及奖励办法(试行)》(西石大研〔2021162号)。

 

西安石油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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