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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工作】关于跨学科(类别)招生导师聘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4-23 18:34:42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推动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培养和新兴交叉学科建设,根据《西安石油大学跨学科(类别)招收培养硕士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原则

1.跨学科(类别)招收培养硕士研究生必须有利于学科交叉融合、有利于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人才、有利于创造高水平研究成果、有利于挖掘和培育学科发展新动能。

2.为稳定学科队伍,保证学科水平,跨学科(类别)招生不应对原学科(类别)造成影响,申请人仍隶属原学科(类别)。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为已通过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的校内导师,在原学科(类别)已完整培养一届硕士毕业生,且培养质量良好。

2.申请人研究方向与拟跨学科(类别)所设研究方向契合。

3.申请人具备培养跨学科(类别)硕士研究生所需的科研条件与经费。

三、审批程序

1.符合条件的导师在430日前提出申请,填写《西安石油大学跨学科(类别)招收硕士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并提供相关科研成果证明材料。

2.拟跨学科(类别)属于同一学院时,经导师所在学院教授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3.拟跨学科(类别)属于不同学院时,须经跨学科(类别)与原学科(类别)所在学院教授委员会分别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打破学科界限和学院壁垒,加强跨学科(类别)导师团队建设,充分发挥导师团队协同育人作用。

2.请相关学院于510日前完成跨学科(类别)招生导师聘任工作,并将《西安石油大学跨学科(类别)招收硕士研究生导师汇总表》(附件3)签字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交研究生院审核。

3.之前未按规定报备导师跨学科(类别)招生实施细则的学院,须于428日前报研究生院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开展相关工作。

 

 

西安石油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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