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博士生、硕士生及导师:
为保障答辩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西安石油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毕业)答辩工作规定》文件精神,现将2026年上半年研究生答辩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委员会组成
1.博士学位(毕业)答辩委员会
(一)由不少于5名(单数)相同或相关学科、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导师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校内外专家组成,其中博士研究生导师不少于1/2,校外专家不少于2名。
(二)答辩委员会主席由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的博士研究生导师担任。
(三)答辩委员会设秘书1名,由本学科、专业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教师担任,负责答辩材料整理、答辩记录及会务工作等。
2.硕士学位(毕业)答辩委员会
(一)由不少于5名(单数)相同或相关学科、专业的具有高级职称或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的校内外专家组成,校外专家不少于1名。
(二)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担任。
(三)答辩委员会设秘书1名,由本学科、专业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担任。
3.答辩委员会成员要求
(一)导师、副导师、兼职导师不得担任其指导研究生所在答辩委员会委员,不得参与答辩委员会讨论和表决,但可出席答辩会。与答辩人存在近亲属或利害关系的,不得担任答辩委员会委员,不得出席答辩会。
(二)学术学位答辩委员会校外专家应来自高校或科研院所,专业学位答辩委员会校外专家应来自相关行业企业。交叉学科选题的答辩委员会应有相关交叉学科专家。
二、答辩组织形式
1.学位答辩一般由导师负责组织。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研究生,由学院统一组织:
(一)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评审成绩平均低于80分的;硕士研究生评审成绩平均低于75分的;
(二)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经复评通过的;
(三)同等学力申硕的。
2.毕业答辩由学院统一组织。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进一步细分压实导师、答辩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责任,切实保障学位论文及学位授予质量。
2.答辩委员会应确保答辩时长,博士研究生答辩总时长不少于90分钟,硕士研究生答辩总时长不少于45分钟。
3.答辩委员会组成名单及答辩安排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于正式答辩前5日报研究生院审批。答辩委员会名单发生变更的须在正式答辩前重新报批。
4.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应当在答辩前送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审阅。
5.未尽事宜详见《西安石油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毕业)答辩工作规定》。
研究生院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