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质量 >> 正文
【质量评估】关于申报2026年石油高等教育教材奖、工程案例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及教育教学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日期:2026-04-20      作者:       浏览量:

各院系:

根据《中国石油教育学会关于开展石油高等教育优秀教材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油教〔20263号)、《中国石油教育学会关于开展首批工程案例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征集的通知》(油教〔20264号)及《中国石油教育学会关于组织2026年石油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油教〔20265号)要求,为做好我校2026年度上述项目的遴选与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优秀教材奖

1.本次申报可选择“单本”或“全册”两种申报类型, 不受理系列教材申报。

2.同一主编、副主编或第一作者编写的名称或内容基本相同的教材只能申报一项。对于同时适用于本科或研究生教育的教材,须择一申报,不得重复申报。

3.原则上教材由其第一主编(作者)所在单位申报。

(二)工程案例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1.申报对象。项目负责人应由具有较高学术水平、较丰富工程硕博士培养经验和案例开发与教学经验的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专家担任,每位负责人牵头申报项目不超过1项;负责人须严格遵守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在项目实施全过程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并对申报材料及成果的真实性、原创性和完整性负责。团队成员不超过5人,每位成员参与项目不超过2项。鼓励高校联合企业、科研院所共同组建申报团队,合力开发高质量工程案例。

2.工程案例编写应明确案例在教学中的应用。包括说明案例拟运用的相关学科专业、对应课程、教学目标与课程体系的关联,案例如何推动现有课程内容的整合、重构或更新,体现工程内容向教学内容转化。工程案例应提供工程相关资料(数据)和工程实景等视频资料作为辅助材料。课程教学设计应明确课程教学目标,应以工程案例为主线组织课程教学内容体系,鼓励申报单位按照工程实战需要在课程或者课程体系中同步设计实践应用训练环节。

3.同一领域下推荐项目不超过3项。

(三)教育教学成果奖

1.研究生类教学成果应紧密对接国家战略需求与能源安全,优化学科布局,强化服务国家战略需求的学科体系建设;创新培养范式,构建本研贯通培养机制,探索学科交又与产教融合的卓越工程师、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新模式;探索新时代研究生教育管理机制改革,完善分类评价与质量保障体系,全面提升高层次人才自主培养能力等。

2.成果须具有原创性,在石油高等教育领域内产生一定影响和示范作用。一般情况下应为近5年内获得的教学成果,并经过2年以上(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低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科研、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检验完成时间应不迟于2025年12月31日。

3.成果主要完成人应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坚持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风范,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作出主要贡献。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作出主要贡献。

4.已获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成果,若无新的重大突破和创新,原则上不得再次申报。

二、申报流程

1.个人申报。申报人按照申报项目类别,填写申报材料(附件 1-3)。

2.院系审核。各院系遴选审核、择优推荐,并按申报项目类型填写报汇总表(附件 4)。

3.形式审查。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对各学院推荐项目进行形式审查。

4.专家评审。学校结合各院系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审。

5.结果公示。评审完成后对结果进行公示,择优推荐。

三、材料提交

所有类型申报项目,均需提交纸质备案材料1份、完整电子版1份及匿名电子版1份,确保材料齐全、内容真实、格式规范。

电子版材料请登录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在教改研究栏目下,通过教改申报申请、成果申报申请模块进行提交。

优秀教材奖提交材料截止日期为2026年4月27日前;教育教学成果奖提交材料截止日期为2026年5月6日前;工程案例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提交材料截止日期为2026年5月22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石油高等教育优秀教材奖评选通知与申报材料

2.石油高等教育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通知与申报材料

3.工程案例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通知与申报材料

4.项目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