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研究院:
为做好2026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硕士生导师”)遴选与直聘及招生资格年度审核工作,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6年硕士生导师遴选与直聘
(一)遴选与直聘对象及要求
遴选与直聘对象一般为我校在职在岗教师。相关要求按照学校和各学院(系)、研究院(以下简称“培养单位”)的硕士生导师遴选与直聘相关办法执行。
(二)审核程序
遴选与直聘程序按照个人申请、培养单位推荐、研究生院复核的程序进行。
(三)材料要求
1.遴选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西安石油大学硕士生导师申请表(附件1)、2026年硕士生导师申请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2-1)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2)近三年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按“附件1”填写顺序整理,培养单位负责审核原件(下同)。
(3)成果提交要求(下同)
学术论文:提供期刊封面、目录、论文首页,被收录论文还需提交检索证明;
专著、译著或教材:提供封面、目录及“本人承担部分”佐证材料;
科研项目:提供立项任务书(合同),结题项目还需提供结项证明;
科研奖励、发明专利:提供获奖证书及专利证书。
其他类型成果要求以各培养单位通知为准。
2.直聘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西安石油大学硕士生导师申请表(附件1)、2026年硕士生导师申请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常规直聘导师填写附件2-2;调入导师填写附件2-3;人才导师填写附件2-4)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2)满足直聘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按“附件2”填写顺序整理。
(四)培养单位提交材料及要求
培养单位负责审核申请人学术成果的真实性,经学位点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2026年6月1日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研究生院,逾期不再受理。
1.西安石油大学硕士生导师申请表及学术成果证明材料。
2.2026年拟新增硕士生导师汇总表(附件3)
二、招生资格年度审核
(一)审核对象及要求
审核对象一般为我校在职在岗硕士生导师。相关要求按照学校和培养单位的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相关办法执行。
(二)审核程序
招生资格年度审核按照个人申请、培养单位审核、研究生院复核的程序进行。
(三)审核内容
审核内容按照学校和培养单位制定的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相关办法执行。重点审核导师近三年师德师风考核结果、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硕士生培养条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论文及获奖等)、硕士生培养质量(包括但不限于学位论文抽检、检测及盲审结果等)、参加研究生导师培训情况。审核通过者予以聘任,具备2026年硕士生招生资格。
(四)审核结果
审核结果分为四类:正常招生、减少招生指标、暂停招生资格、取消导师资格。
对于因退休、调离等原因停止招生的,请在备注栏予以标注。
(五)培养单位提交材料及要求
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各培养单位于6月1日前将2026年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结果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和电子版报研究生院。
三、工作要求
(一)存在师德师风失范行为、学术不端行为或不承担学校和培养单位安排的研究生教育教学相关任务者,实行“一票否决”。
(二)申请人须如实填写并按规定时间提交申请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三)新增硕士生导师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及测评,培训合格后方可招生。
(四)请培养单位组织所有导师(含新增导师)于6月10日前完成导师风采内容更新。
(五)各培养单位须根据《西安石油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附件5)制定本单位硕士生导师遴选与直聘、招生资格审核实施细则。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后公布执行。
联系人:孟子圆 88382324
西安石油大学研究生院
202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