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系):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现将2019年下半年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检测
各学院(系)按《西安石油大学2019年下半年硕士学位论文检测工作通知》要求,组织学位论文检测工作。
二、学位论文评审
(一)10月17日前导师完成论文评阅,填写评阅意见书。
(二)10月18日前研究生院公布校级盲审名单。
(三)10月21日前学院(系):
1.将pdf格式盲审论文电子版(命名方式为学号.pdf)、“学院(系)学位论文导师评阅意见汇总表”(附件1)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学位科;
2.将盲审论文评审费500元/人,统一转账至“学位论文抽检专项经费卡,卡号为112890057。
(四)逾期未提交盲审论文者,须签订《学位论文送审承诺书》。
三、课程(环节)成绩审核
学院(系)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于答辩前15天,至培养科(2教-907C)进行课程(环节)成绩审核。
四、学位论文答辩
(一)正式答辩前5天,学院(系)将答辩委员会组成及答辩工作安排交学位科审批。
(二)12月1日前学院(系)完成论文答辩;
(三)12月4日前召开教授委员会,并将决议公示7天。
五、材料提交
12月11日前学院(系)将以下材料交研究生院学位科:
(一)研究生学术成果登记表(附件3)及相关成果复印件;
(二)学位审批书(一式2份);
(三)论文评阅意见书、硕士学位表决单;
(四)硕士基本数据汇总表(附件4);
(五)答辩结果汇总表(附件5);
(六)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说明(附件6);
六、其他相关事项
(一)对于拟答辩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校将于9月24日-9月27日组织补考,拟参加补考学生持本人学生证于9月16日-9月20日到研究生院培养科(校本部2号教学楼907C)办理补考手续。
(二)符合提前答辩申请条件的,请于10月10日前将“提前答辩申请表(附件7)”和相关学术成果证明材料交至学位科审批;
(三)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本次答辩以及本次答辩未通过的,请于12月10日前将“延期答辩申请表”(附件8)交学位科备案。
(四)为进一步提升学位论文质量,决定对上半年存在学生论文盲审未通过的教师所指导的学生学位论文纳入本次校级盲审范围。
(五)为提升研究生学位论文水平,2019年下半年将面向各类研究生(含非全日制)继续开展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请各学院(系)组织学生积极申报。
(六)学位资格审查时间截止各学院(系)召开教授委员会前。
(七)期刊复合影响因子以研究生入学当年发布的《中国学术期刊影响因子年报》为准;期刊必须为正刊,专刊、增刊一律不予认定。
(八)为提升研究生管理信息化水平,测试研究生管理系统需要,本次答辩工作将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同时进行。
西安石油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9月2日
答辩相关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