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根据《西安石油大学关于修(制)订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学校决定启动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全面修(制)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制)订范围
1.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二、修(制)订组织机构
1.各学院(系)成立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培养方案的修(制)订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主任)牵头,成员包括学院(系)党委(党总支)书记、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副主任)、学科负责人、学位点负责人等。
2.各学科/领域(类别)成立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培养方案的修(制)订工作。工作小组由各学位点负责人牵头,成员包括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课教师以及行业专家等。
3.各学院(系)成立培养方案论证专家组,负责对培养方案进行论证、修改。专家组构成应统筹考虑各学科/领域(类别)或培养方向,成员包括校外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课教师、教育管理人员和行(企)业专家等。
4.各学院(系)于2020年3月10日(星期二)前将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名单(附件1-2)报研究生院备案。专家组论证会召开前3个工作日将论证专家组名单(附件3)报研究生院备案。
三、修(制)订要求
各学院(系)应按照《指导意见》要求,坚持“教授治学”理念,落实“学院(系)办校”精神,发挥主观能动性及创造性,做好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
培养方案修(制)订格式参见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样例(附件4-5)。
四、修(制)订程序
1.调研起草
各学院(系)组织各学科/领域(类别)开展培养方案修订调研及起草工作。
2.专家论证
各学院(系)组织校外专家对培养方案进行论证、修改。
3.教授委员会审议
各学院(系)教授委员会对培养方案进行审议。
4.格式审查
研究生院对培养方案进行格式审查。
5.学术委员会审定
学校学术委员会对培养方案进行审定。
6.正式实施
培养方案自2020级硕士研究生开始正式实施。
五、时间安排
1.2020年4月20日(星期一)前,各学院(系)将教授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培养方案报研究生院进行格式审查。
2.2020年5月11日(星期一)前,各开课学院(系)将培养方案课程简介和教学大纲报研究生院备案。
六、其它事项
1.本次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经费由研究生院按照每学科(领域)一万元标准划拨,请各学院(系)厉行节约,统筹考虑,合理使用。
2.本次培养方案的修(制)订工作事关2020级新生教学,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学院(系)高度重视,统一协调,认真组织,落实好各项工作,按时提交各类材料。
联 系 人:张 珂 刘 清
联系电话:029-88382327
电子邮箱:yanpy@xsyu.edu.cn
附件:
1.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领导小组名单(样表).doc
2.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小组名单(样表).doc
3.培养方案修(制)订论证专家组名单(样表).doc
4.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样例).doc
5.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样例).doc
西安石油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