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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方案】关于修(制)订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日期:2020-02-28      作者:研究生院       浏览量:

学院(系)

根据《西安石油大学关于修(制)订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学校决定启动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全面修(制)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制)订范围

1.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二、修(制)订组织机构

1.各学院(系)成立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培养方案的修(制)订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主任)牵头成员包括学院(系)党委(党总支)书记、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副主任)、学科负责人、学位点负责人等。

2.各学科/领域(类别)成立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培养方案的修(制)订工作。工作小组由各学位点负责人牵头成员包括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课教师以及行业专家等。

3.各学院(系)成立培养方案论证专家组,负责对培养方案进行论证、修改。专家组构成应统筹考虑各学科/领域(类别)或培养方向,成员包括校外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课教师教育管理人员(企)业专家等。

4.各学院(系)2020310(星期二)前将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名单(附件1-2)报研究生院备案。专家组论证会召开3个工作日将论证专家组名单(附件3)报研究生院备案。

三、修(制)订要求

各学院(系)应按照《指导意见》要求,坚持教授治学理念,落实“学院(系)办校精神,发挥主观能动性及创造性,做好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

培养方案修(制)订格式参见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样例(附件4-5)。

四、修(制)订程序

1.调研起草

学院(系)组织各学科/领域(类别)开展培养方案修订调研及起草工作。

2.专家论证

各学院(系)组织校外专家对培养方案进行论证、修改。

3.教授委员会审议

学院(系)教授委员会对培养方案进行审议。

4.格式审查

研究生院对培养方案进行格式审查。

5.学术委员会审定

学校学术委员会对培养方案进行审定。

6正式实施

培养方案自2020级硕士研究生开始正式实施

五、时间安排

12020420日(星期一)前,各学院(系)将教授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培养方案报研究生院进行格式审查。

22020511日(星期一)前,各开课学院(系)将培养方案课程简介和教学大纲报研究生院备案

、其它事项

1.本次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经费由研究生院按照每学科(领域)一万元标准划拨,请各学院(系)厉行节约,统筹考虑,合理使用

2.本次培养方案的修(制)订工作事关2020级新生教学,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学院(系)高度重视,统一协调,认真组织,落实好各项工作,按时提交各类材料。

 

人:张      

联系电话:029-88382327

电子邮箱:yanpy@xsyu.edu.cn

 

 

附件:1.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领导小组名单(样表).doc

        2.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小组名单(样表).doc

        3.培养方案修(制)订论证专家组名单(样表).doc

        4.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样例).doc

        5.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样例).doc


 

 

西安石油大学研究生院

202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