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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检测】西安石油大学2020年上半年硕士学位论文检测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日期:2020-03-05      作者:学位办       浏览量:

各学院(系):

根据教育部、陕西省关于疫情防控工作总体部署,结合学校疫情防控有关工作要求,现将2020年上半年硕士学位论文检测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要求

1.只含论文正文部分,不得包含论文封面、创新性声明和使用授权说明、中英文摘要、图表清单及主要符号表、目录、参考文献、附录、攻读学位期间参加科研情况及学术成果、致谢等部分;

2.字数应为2.5万字以上(含图表、公示等);

3.以电子版pdf格式提交,文件命名方式为申请人学号-申请人姓名-导师姓名

二、学位论文提交方式

本次检测工作继续依托“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采取线上提交方式进行(详见学位论文查重操作说明)。检测论文提交时间(含初检和复检)为2020310-410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检测结果反馈

1.收到检测论文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图书馆完成检测并上传检测结果及其检测报告。

2.研究生、导师及学院(系)管理人员均可登录“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查询和下载检测结果。

3415日前,学院(系)将检测结果汇总表(主管领导签字)报送研究生院备案。

四、检测结果认定

检测结果认定和处理,依据《西安石油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管理办法(试行)》第四章相关规定执行:

1.初检或复检结果<20%的,视为检测合格。

220%≤初检结果<50%的,经导师同意后可参加复检。

3.初检结果≥50%或复检结果≥40%的,延期一年。

五、其他事项

1.各学院(系)一定要强化责任意识,以学生为中心,对学位申请工作做出周密安排。确因学位论文需要补充实验和数据等情况而导致学位论文无法正常进行检测和送审的,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导师及学院(系)严格把关并核实批准后,于41日前报研究生院审批。待学生正式返校补充完成后,再行安排检测和送审。

2.研究生在学位论文提交检测环节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给予延期一年的处理。

3.凡因学生本人论文版本提交错误造成检测结果“不合格”的,责任自负。

4.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安排,后续研究生院将会及时发布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通知,请及时关注研究生院网站。

 

                    研究生院  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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