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版网站资料库
当前位置: 首页 >> 旧版网站资料库 >> 正文
【奖助评优】关于评选2020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日期:2020-05-29      作者:       浏览量:

各研究生培养院系:

为表彰和奖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且表现突出的优秀毕业研究生,充分发挥榜样人物的示范、激励和引领作用,现启动2020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1.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能够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思想上进,立场坚定;

(2)自觉遵守和维护社会公德,品行良好。疫情防控期间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模范遵守校纪校规,在校期间未受到违纪处理;

(3)勤奋刻苦,学业优良,在专业学习、科学研究、创新创业、学科竞赛或专业比赛等方面有突出成绩;

(4)在校期间曾获得各级各类奖学金,或者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集体荣誉感和团队精神强;

(7)具有正确的择业观,就业态度端正,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

(8)以身作则,模范做到毕业文明离校。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上述条件的基础上,进行适当倾斜:

(1)自愿到国家艰苦边远地区就业的毕业生;

(2)依据国家政策选聘到村任职的毕业生;

(3)积极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表现突出的毕业生;

(4)其它为学校争得重要荣誉或为学校、社会做出重要贡献、产生良好社会影响的毕业生。

二、评选程序

“西安石油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按个人申请、基层组织民主评议、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评选、学校审定的程序进行,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1.个人申请。申请者填写《西安石油大学校级优秀毕业生审批表》(见附件1),

2.民主评议。党支部或班委会根据评选条件组织评议推荐;

3.单位评选。各培养单位对参评研究生择优评选,评选结果须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4.学校审定。审定后的名单将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以本次评优工作为契机,通过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树立一批品德优秀、素质出众、全面发展的研究生典范,展现学校育人实效。

2.严控比例。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人数不超过本单位毕业研究生人数的10%(附件2)。

3.遵循标准。坚持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认真组织实施,充分发扬民主,自觉接受监督,严格落实校院两级公示要求。

4.及时上报。请各培养单位于2020年6月12日完成院系评选工作,公示期结束后,材料提交内容:

(1)西安石油大学校级优秀毕业生审批表

(2)西安石油大学2020届校级优秀毕业生汇总表(纸质版并电子版,附件3)

以上纸质材料待公示期结束后交至二号教学楼901办公室;电子版材料于6月19日前发送至邮箱xsdygb@126.com。

特此通知

 

西安石油大学研究生工作部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