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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管理】西安石油大学2020年下半年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日期:2020-08-31      作者:       浏览量:

各学院(系):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现将2020年下半年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检测

910-1010日开展学位论文检测工作,相关规定详见《西安石油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管理办法(试行)》。

二、学位论文评审

(一)1013日前研究生院公布校级盲审名单。

(二)1016日前导师完成论文评阅,填写评阅意见书。

(三)1020日前:

  1.学生将pdf格式的盲审论文电子版(命名方式为学号.pdf)提交至“凡科论文送审平台”(操作说明详见附件1)。

    2.“学院(系)将学位论文导师评阅意见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学位科;并将盲审论文评审费500/人,统一转至指定帐号。

三、课程(环节)成绩审核

学院(系)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于答辩前15天,至培养科(2-911A)进行课程(环节)成绩审核。

四、学位论文答辩

(一)正式答辩前5天,学院(系)将答辩委员会组成及答辩工作安排报学位科审批。

(二)121日前学院(系)须完成论文答辩;

(三)124日前须召开教授委员会,并将结果公示7天。

五、材料提交

1211日前学院(系)将以下材料交研究生院学位科:

(一)研究生学术成果登记表(附件4)及相关成果复印件;

(二)学位审批书一式2份(附件5);

(三)论文评阅意见书、硕士学位表决单;

(四)硕士基本数据汇总表(附件6);

(五)教授委员会表决汇总表(附件7);

(六)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说明(附件8);

六、其他相关事项

(一)对于拟答辩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校将于924-925日组织补考,拟参加补考学生持本人学生证于917-918日到研究生院培养科(校本部2号教学楼911A)办手续。

(二)符合提前答辩申请条件的,请于109日前将提前答辩申请表(附件9和相关学术成果证明材料交至学位科审批;

(三)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本次答辩以及本次答辩未通过的,请于1210日前将延期答辩申请表(附件10)交学位科备案。

(四)为提升研究生学位论文水平,将继续面向各类研究生(含非全日制)开展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请各学院(系)组织学生积极申报。

(五)学位资格审查时间截止各学院(系)召开教授委员会前。

 

 

                                               西安石油大学研究生院

                  202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