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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关于做好研究生创新与实践能力培养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日期:2022-09-01      作者:       浏览量:

各学院(系)、各项目负责人及督导教师:

根据《西安石油大学研究生创新与实践能力培养计划实施办法》有关要求,学校拟对研究生创新与实践能力培养项目开展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一)到期的项目;

(二)未到期但已满足结题要求,可提前验收的项目。

二、验收程序

(一)项目负责人线上填写《西安石油大学研究生创新与实践能力培养项目结题申请表》并提交项目研究成果及相关支撑材料;

(二)项目督导教师审核项目研究成果及相关支撑材料;

(三)学校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验收;

(四)学校公布项目验收结果。

三、材料提交及时间安排

(一)项目负责人登录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填写结题信息,上传项目结题申请表、研究成果登记表及成果附件材料,项目督导教师于2022925日(星期日)前完成审核。项目研究成果附件材料包括:

1. 主要研究成果

A. 成果为论文类,附最终版论文全文、录用函和缴费证明(SCIEI检索类论文需另附检索证明)

B. 成果为专利类,附专利证书(发明专利提交含公布号和公布日期的专利说明书)软件著作权证书及排序表(需主管院领导签字后扫描上传)

C. 成果为报告类,包括调研报告、创业计划书、实验开发指导报告或操作维护报告等,需附立项申请书、结题申请书和调研报告(或创业计划书、实验开发指导报告或操作维护报告,报告格式见附件,要求摘要、目录齐全),为方便后期专家评审,以上材料均需屏除个人信息,并分别以立项申请书”“结题申请书调研报告(或创业计划书”“实验开发指导报告”“操作维护报告)命名;

2. 证明项目成果推广效益的有关支撑材料(有关部门应

用证明、新闻报道、获奖证书等);

3. 其他过程性材料(研究工作或参加学术交流中的各种

记录、照片、声像材料、调查问卷、研究过程测试记录等)。

(二)到期未达到结题要求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须登录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在相应模块申请项目延期或撤题,项目督导教师须于2022925日(星期日)前完成审核。未按时提交延期申请的视为自动撤题。

(三)相关表格见通知附件,请务必使用附件表格

四、验收结果

(一)验收通过的项目,学校颁发结题证书;

(二)验收未通过的项目,视情况予以延期或撤题处理。

联系人:夏老师  马老师 联系电话:88382327


 研究生院

202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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