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关于公布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创新与实践能力培养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附件1)已公布,请各立项项目负责人将乙、丙方签字后的立项协议书(附件2)双面打印,一式三份交至所在学院(系)。
学院(系)请将立项协议书按项目编号排序,并于6月6日(周一)统一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科。
研究生院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