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各项目负责人及督导教师:
根据《西安石油大学研究生创新与实践能力培养计划实施办法》有关要求,学校拟对研究生创新与实践能力培养计划开展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1. 到期的项目(名单见附件);
2. 未到期但已满足结题要求,可提前验收的项目。
二、验收程序
1. 项目负责人线上填写《西安石油大学研究生创新与实践能力培养项目结题申请表》并提交项目研究成果及相关支撑材料;
2. 项目督导教师审核项目研究成果及相关支撑材料;
3. 学校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验收;
4. 学校公布项目验收结果。
三、材料提交及时间安排
(一)项目负责人登录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填写结题信息,上传项目结题申请表、研究成果登记表及成果附件材料,项目督导教师于2022年3月27日前完成审核。项目研究成果附件材料包括:
1. 主要研究成果
成果为论文类,附最终版论文全文、录用函和缴费证明(SCI及EI检索类论文需另附检索证明)
成果为专利类,附专利证书(发明专利需附带申请公布号的文件)、软件著作权证书及排序表(需主管院领导签字后扫描上传)
成果为报告类,包括调研报告、创业计划书、实验开发指导报告或操作维护报告等,需附立项申请书、结题申请书和调研报告(或创业计划书、实验开发指导报告或操作维护报告,报告格式见附件,要求摘要、目录齐全),为方便后期专家评审,以上材料均需屏除个人信息,并分别以“立项申请书”“结题申请书”和“调研报告”(或“创业计划书”“实验开发指导报告”“操作维护报告”)命名;
2. 证明项目成果推广效益的有关支撑材料(有关部门应用证明、新闻报道、获奖证书等);
3. 其他过程性材料(研究工作或参加学术交流中的各种记录、照片、声像材料、调查问卷、研究过程测试记录等)。
(二)到期未达到结题要求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须登录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在相应模块申请项目延期或撤题,项目督导教师须于2022年3月27日前完成审核。未按时提交延期申请的视为自动撤题。
相关表格见通知附件,请务必使用附件表格。
四、验收结果
验收通过的项目,学校颁发结题证书。验收未通过的项目,视情况予以延期或撤题处理。
联系人:夏雪 88382327
附件:研究生创新与实践能力培养计划验收相关表格
研究生院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