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西安石油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学校发布了《西安石油大学关于给予张凯等5名硕士研究生退学处理的决定》(西石大研【2021】108号文件),对在学校规定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5名硕士研究生给予退学处理。
根据《西安石油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中关于文件送达的相关规定:对于无法取得联系的研究生,文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告30日即视为送达。
现将《西安石油大学关于给予张凯等5名硕士研究生退学处理的决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8月4日至2021年9月3日。
研究生院
2021年8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