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请通知立项项目负责人提交立项协议书(见附件,双面打印,一式三份),收齐后按项目编号排序,并于6月3日(周四)统一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科(2#911A)。
获得资助的金额参见附件的校发文件。
研究生院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