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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管理】西安石油大学2021年上半年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日期:2021-03-15      作者:       浏览量:

各学院(系):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现将2021年上半年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检测

310-410日开展学位论文检测工作,相关规定详见《西安石油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管理办法(试行)》

二、学位论文评审

(一)根据20209月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决议(《西安石油大学会议纪要》〔2020〕第13期)及学校“研究生教育大会”精神,为进一步保证学位论文质量,学校自2021年起,对硕士学位论文实行100%盲审。盲审工作采用“凡科送审平台”全委托方式进行,送审工作由学位授权点所在学院(系)具体实施,评审费用由学院(系)与凡科送审平台直接结算。

(二)请各学院(系)根据《西安石油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审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及论文评审周期(初次评审大约需要20天),按以下时间节点开展论文送审工作:

1416日前,导师完成论文评阅,填写论文评阅意见书。

2420日前学生将pdf格式的盲审论文电子版(命名方式为学号.pdf)提交至“凡科论文送审平台”(操作说明详见附件1)。

3422日前学院(系)完成论文送审工作。

三、课程(环节)成绩审核

学院(系)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于答辩前15天,至培养科(2-911A)进行课程(环节)成绩审核。

四、学位论文答辩

(一)正式答辩前5天,学院(系)将答辩委员会组成及答辩工作安排报学位科(2-907)审批(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导出)。

(二)61日前学院(系)须完成论文答辩;

(三)64日前须召开教授委员会,并将表决结果公示7天。

五、材料提交

611日前学院(系)将以下材料交研究生院学位科(附件134由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导出打印):

(一)研究生学术成果登记表(附件1);

(二)学位审批书一式2份(附件2);

(三)硕士学位表决单;

(四)本人签字确认的硕士基本数据表(附件3);

(五)教授委员会表决汇总表(附件4);

六、其他相关事项

(一)对于拟答辩的2016级在职工程硕士,学校将于41-42日组织补考,拟参加补考学生持本人学生证于322-326日到研究生院培养科(2-911A)办理手续。

(二)符合提前答辩条件的,请于49日前将提前答辩申请表(附件5一式三份和相关学术成果证明材料交至学位科审批;

(三)在最长学习年限内(5年)且符合延期答辩条件的,请于610日前将延期答辩申请表一式三份(附件6)交学位科备案。

(四)为提升研究生学位论文水平,学校将继续面向各类研究生(含非全日制)开展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相关通知将另行发布,请各学院(系)组织学生积极申报。

(五)学位资格审查时间截止各学院(系)召开教授委员会前。

 

                         

 

                         西安石油大学研究生院

                           202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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