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现将2021年上半年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检测
3月10日-4月10日开展学位论文检测工作,相关规定详见《西安石油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管理办法(试行)》。
二、学位论文评审
(一)根据2020年9月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决议(《西安石油大学会议纪要》〔2020〕第13期)及学校“研究生教育大会”精神,为进一步保证学位论文质量,学校自2021年起,对硕士学位论文实行100%盲审。盲审工作采用“凡科送审平台”全委托方式进行,送审工作由学位授权点所在学院(系)具体实施,评审费用由学院(系)与凡科送审平台直接结算。
(二)请各学院(系)根据《西安石油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审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及论文评审周期(初次评审大约需要20天),按以下时间节点开展论文送审工作:
1.4月16日前,导师完成论文评阅,填写论文评阅意见书。
2.4月20日前学生将pdf格式的盲审论文电子版(命名方式为学号.pdf)提交至“凡科论文送审平台”(操作说明详见附件1)。
3.4月22日前学院(系)完成论文送审工作。
三、课程(环节)成绩审核
学院(系)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于答辩前15天,至培养科(2教-911A)进行课程(环节)成绩审核。
四、学位论文答辩
(一)正式答辩前5天,学院(系)将答辩委员会组成及答辩工作安排报学位科(2教-907)审批(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导出)。
(二)6月1日前学院(系)须完成论文答辩;
(三)6月4日前须召开教授委员会,并将表决结果公示7天。
五、材料提交
6月11日前学院(系)将以下材料交研究生院学位科(附件1、3、4由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导出打印):
(一)研究生学术成果登记表(附件1);
(二)学位审批书一式2份(附件2);
(三)硕士学位表决单;
(四)本人签字确认的硕士基本数据表(附件3);
(五)教授委员会表决汇总表(附件4);
六、其他相关事项
(一)对于拟答辩的2016级在职工程硕士,学校将于4月1日-4月2日组织补考,拟参加补考学生持本人学生证于3月22日-3月26日到研究生院培养科(2教-911A)办理手续。
(二)符合提前答辩条件的,请于4月9日前将“提前答辩申请表(附件5)”一式三份和相关学术成果证明材料交至学位科审批;
(三)在最长学习年限内(5年)且符合延期答辩条件的,请于6月10日前将“延期答辩申请表”一式三份(附件6)交学位科备案。
(四)为提升研究生学位论文水平,学校将继续面向各类研究生(含非全日制)开展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相关通知将另行发布,请各学院(系)组织学生积极申报。
(五)学位资格审查时间截止各学院(系)召开教授委员会前。
西安石油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