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按照研究生教学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2020级研究生培养计划(上)制定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制定对象
2020级全体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工作流程
1.线下拟定
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根据本学科/类别(或培养方向)培养方案,拟定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上)。
2.系统提交
各学院(系)将“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各学科/类别(或培养方向)培养方案维护完毕后,指导研究生登录系统提交并核对个人培养计划(上)。
3.系统审核
研究生导师、各学院(系)依次在系统中按照各学科/类别(或培养方向)培养方案对研究生提交的个人培养计划(上)进行审核确认。
4.纸质打印
研究生在系统中打印个人培养计划(上)一式二份,经导师签字确认后,统一交学院(系)主管领导审核。
三、时间安排
各学院(系)请于2020年9月18日前将研究生培养计划(上)纸质版一式二份,及《西安石油大学2020级研究生培养计划(上)制定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公章)报研究生院审批备案。
四、其它
1.系统中培养计划(上)制定、审核权限开放时间为:9月10日—9月18日。
2.2020级硕士研究生起执行新版培养方案,各学科/类别(或培养方向)培养方案由各学院(系)提供。
附件: 西安石油大学2020级研究生培养计划(上)制定汇总表.xlsx
研究生院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