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硕士生及导师:
为保证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根据《西安石油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检测
3月20日—4月10日,完成学位论文送审前检测工作。
6月3日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后检测工作。
学位申请人提交学位论文和导师审核均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不再受理。
硕士生提交学位论文时应审慎选择,确保提交版本为最终版论文。因“提交版本错误”导致检测未通过者,责任自负。相关规定详见《西安石油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管理办法(试行)》。
二、学位论文送审资格审查
(一)学院负责学位论文送审资格审查工作,审查内容主要包括:
1.是否完成培养计划规定全部课程(环节),修满规定学分。
2.是否按时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开题通过时间距学位论文初次送审时间不少于1年)和中期检查。
3.是否通过学位论文检测。
4.导师是否同意送审。
(二)培养科对课程(环节)成绩进行复核,于4月12日前向学位科反馈课程(环节)审核不合格名单。
学位论文送审资格审核未通过者,不得进行学位论文送审。
三、学位论文评审
(一)学校通过“教育部学位论文送审平台”对硕士学位论文实行100%盲审。为保证送审工作平稳开展,2024年学位论文送审工作暂由研究生院负责,后续将由各学院负责。
(二)学位论文初次评审时间大约需要25天,请各学院合理安排相关工作:
1.4月16日前,导师完成评阅,填写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
2.4月18日前,学院将PDF版盲审论文(命名方式为“学号_姓名.pdf)及TXT版中文摘要提交至研究生院学位科。盲审论文格式详见附件1。
3.4月20日前,研究生院完成学位论文送审。
相关要求详见《西安石油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审管理办法(试行)》。
四、学术成果审核
5月10日前,学位申请人在“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录入学术成果(操作说明详见附件2)。5月15日前,学院完成学术成果审核。
五、学位论文答辩
(一)答辩前3天,学院将答辩委员会组成及答辩工作安排(由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导出)报研究生院学位科(2教-907)审批。
(二)5月31日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须在答辩前3天送交答辩委员会专家审阅。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实行回避制度。硕士生本人导师不得担任答辩委员会委员,存在利害关系的其他人员也应视情回避。
六、教授委员会审议
(一)6月6日前,完成教授委员会审议,并公示表决结果。学术成果审查截止时间为教授委员会召开前。
(二)6月12日前,学院将以下材料提交研究生院学位科审核(1、4、5项由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对应模块导出):
1.研究生学术成果登记表。
2.学位审批书一式2份(附件3)。
3.硕士学位表决单。
4.本人签字确认的硕士基本数据表。
5.教授委员会表决汇总表。
6.新华社图片采集照片2张(2寸)。
七、其他事项
(一)学院要明确压实导师、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教授委员会责任,严把学位授予关,切实提升学位论文质量。
(二)符合提前答辩条件的,请于3月15日前提出申请,经导师和学院审核同意后,将“提前答辩申请表(附件4)”和相关学术成果证明材料交研究生院学位科审批。
(三)为提升研究生学位论文水平,学校将面向各类研究生(含非全日制)开展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相关工作将后续通知。
附件1:西安石油大学硕士盲审学位论文格式要求
附件2: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学术成果登记操作说明
附件3:西安石油大学硕士学位审批书
附件4:提前答辩申请表
西安石油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