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学籍管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西安石油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西石大研〔2019〕142号,附件1)相关规定,“在学校规定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研究生将给予退学处理”。现对相关研究生进行学业预警,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预警对象
即将在2025年7月1日达到学校规定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学业预警研究生名单见附件2)。
二、时间节点
预警研究生应于2024年12月或2025年6月提出学位(毕业)申请,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同时颁发学位证书。
学位论文检测、评审、(预)答辩等环节时间节点按学校相关通知执行。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通知预警研究生及其导师,确保每位研究生和导师知晓,并于10月25日前将“学业预警研究生告知情况汇总表”(附件3)签字盖章后报研究生院。学院在学位申请各环节要及时督促提醒预警研究生把握好时间节点,在最长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业。
2.导师要深入了解预警研究生的学业情况,加强对预警研究生的管理与指导,并做好指导记录。
研究生院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