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陕西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5年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教位办[2025]4号)要求,现将我校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与类别
(一)立项范围
省级研究生教育综改项目立项范围参照《2025年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指南(2025-2027 年)》(附件1)。申报人也可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认真凝练、自行拟定研究项目。
(二)立项范围
本次省级研究生教育综改项目立项按研究选题意义和质量,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项目研究周期 2 年。
重点项目是指对解决当前和近期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中重点(难点或热点)问题,推进学科建设、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有较大影响,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可望取得较大成果,并有较高推广、应用价值的研究项目。
一般项目是指对推进学科建设、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有一定影响,能取得实质性成果,有一定理论指导意义和应用推广价值的研究项目。
二、申报要求
1. 申报的项目应为已立项培育的校级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项目。
2. 申报项目要体现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具备一定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申报项目应具有原创性,已获批省(市)级及以上行政部门立项的其他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3. 理论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研究前沿和学科建设需要,具备较高的学术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我省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发展需要,具备一定的应用推广价值。
4. 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限1人,全面负责项目的研究与管理工作,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
5. 每人申报主持项目不得超过1项,参与项目不得超过2项;鼓励跨校(单位)联合申报。项目组成员不得超过10人(含项目主持人)。上一轮延期项目团队成员不得申报或参与项目立项。
6.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遴选,严把项目质量关,不得出现学术不端问题,一经发现取消项目申报资格并减少该单位教改项目申报数量。
三、工作程序
(一)单位推荐
各单位组织项目申报、评审、排序并推荐至研究生院,博士点建设学院和博士点培育学院可推荐2项,其他单位限推荐1项。
优先推荐已完成的、具有应用推广价值的校级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项目。
(二)专家评审
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公示结果并上报。
四、材料报送
请于2025年9月2日前将申报书(双面打印骑马钉装订,一式5份),支撑材料和汇总推荐表(一式1份)交至研究生院质量办(2教907B),电子版通过“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教改研究-教改申报申请”栏目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夏雪 029-88382327 xiaxue@xsyu.edu.cn
附件:1.2025年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指南(2025—2027年)
2.汇总推荐表
3.申报书
研究生院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