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25年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立项申报、结题验收和研究生创新与实践能力培养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创新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一)申报要求
1. 申请人为我校在读研究生,距离毕业时间不少于1年,且未获得过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资助,无在研创新计划项目;
2. 申报自然科学类项目,预期成果应为SCI三区及以上论文;申报社会科学类项目,预期成果应为SSCI四区及以上论文。其它成果要求及折算方法详见文件(附件1)。
(二)申报程序
1. 个人申请,申请人填写立项申请书(附件2);
2. 导师审核,申请人导师审核并填写推荐意见;
3. 学院初审,各学院组织初审,初审结果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后推荐至学校;
4. 学校评审,研究生院对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拟立项名单;
5. 立项建设,拟立项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后发文立项。
(三)材料报送
申请人将立项申请书通过“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科研管理-项目申请”栏目提交,各学院于4月21日(星期一)前在系统内填写排序并审核,申请书纸质版(一式1份)和汇总排序表(附件3)报送至研究生院质量管理与评估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二、结题验收
(一)验收对象
1. 到期的项目;
2. 未到期但已满足结题要求,可提前验收的项目。
(二)材料报送
各项目负责人将结题材料(附件4)通过“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科研管理-项目结题”栏目提交。到期未达到结题要求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须登录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申请项目延期或撤题。未按时提交结题材料或延期申请的视为自动撤题。导师和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须于3月24日(星期一)前完成审核。
(三)相关说明
1. 创新基金项目和创新计划项目结题申请表不同,请准确填报;
2. 创新基金项目结题后,经费下拨至项目负责人导师账户;
3. 创新计划项目结题后,经费务必于当年年末财务决算前使用完毕,逾期清零。
联系人:夏老师 88382327
附件:1.《西安石油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2. 立项申请书
3. 汇总排序表
4. 结题相关材料
西安石油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