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项目负责人及督导教师:
根据《西安石油大学研究生创新与实践能力培养计划实施办法》有关要求,学校拟对研究生创新与实践能力培养项目开展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1. 到期的项目;
2. 未到期但已满足结题要求,可提前验收的项目。
二、验收程序
1. 项目负责人线上提交项目结题材料;
2. 项目督导教师审核项目结题材料;
3. 学校评审验收;
4. 学校公布项目验收结果。
三、材料提交及时间安排
1. 项目负责人登录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填写结题信息,上传项目结题材料(详见附件1),项目督导教师于2023年9月20日(星期三)前完成审核。
2. 到期未达到结题要求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须登录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申请项目延期或撤题,项目督导教师须于2023年9月20日(星期三)前完成审核。未按时提交延期申请的视为自动撤题。
3. 相关表格见附件,请务必使用附件表格。
四、验收结果
1. 验收通过的项目,学校颁发结题证书;
2. 验收未通过的项目,视情况予以延期或撤题处理。
五、相关说明
项目结题后,其经费须于当年年底前使用完毕,逾期清零。
联系人:夏老师 马老师 88382327
附件:1. 结题材料清单
2. 项目结题申请书
3. 项目结题申请书-学术交流类
4. 研究成果登记表
5. 软著登记表
6. 报告格式要求
7. 发明专利证明材料(示例)
8. 到期未结题项目清单
研究生院
2023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