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现开展2023年下半年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论文预答辩
9月20日前完成预答辩工作。预答辩通过者方可申请学位论文检测,相关规定详见《西安石油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管理办法(试行)》(西石大研〔2020〕204号)。
二、学位论文检测
10月8日前完成学位论文检测工作,相关规定详见《西安石油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管理办法(试行)》(西石大研〔2021〕162号)。
三、送审资格审查和学位论文送审
(一)满足以下条件者,方可提出学位论文送审申请:
1.具有我校博士生学籍,且在最长学习年限内;
2.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必修环节,取得规定学分;
3.通过学位论文开题和中期检查;
4.通过学位论文预答辩和检测;
5.学术成果满足《西安石油大学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学术成果基本要求》(西石大研〔2019〕41号)和学位授权点所在学院要求;
6.导师及学院同意送审。
学院将资格审查通过者相关材料提交研究生院审批。研究生院审批通过后,方可开展学位论文送审工作。
(二)根据《西安石油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西石大研〔2020〕203号)有关规定,学校对博士学位论文实行100%盲审。论文初次评审大约需要30个工作日。10月12日前,博士生须将pdf格式的盲审论文电子版(命名方式为“学号_姓名.pdf)提交“凡科送审平台”,逾期不再受理。
四、学位论文答辩
(一)正式答辩前5天,学院将答辩委员会组成及答辩工作安排报研究生院学位科审批(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导出);
(二)11月30日前学院须完成学位论文答辩;
(三)12月4日前完成学位论文的答辩后检测;
(四)12月6日前须召开学院教授委员会,并将表决结果公示7天。
五、材料提交
12月13日前学院将以下材料交研究生院学位科,其中材料(四)和(五)由“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导出打印:
(一)西安石油大学博士学位申请成果汇总表;
(二)学位审批书一式2份;
(三)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
(四)本人签字确认的博士基本数据表;
(五)学院教授委员会表决汇总表;
(六)西安石油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申请表和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
六、其他事项
(一)学校将开展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相关规定详见《西安石油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及奖励办法(试行)》(西石大研〔2021〕162号)。
(二)学术成果审查时间截止各学院召开教授委员会前。
西安石油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