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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学】关于申报2023年陕西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日期:2023-11-06      作者:       浏览量: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陕教函〔20231299号)文件(附件1)要求,学校决定开展我校研究生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陕西省2023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获得我校研究生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二)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低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

(三)申请二等奖,成果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5人;申请一等奖,成果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7人;申请特等奖,成果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10人。

二、材料报送

(一)材料要求

1.《陕西省2023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附件215份,骑马钉装订);

2.教学成果总结报告(不超过5000字),以及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合装成册(11份);

3.其他与成果有关的支撑材料(11份)。

(二)报送时间

请各学院于20231120日(星期一)将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夏雪 88382327



附件 1.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2.陕西省2023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

 

西安石油大学研究生院

2023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