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博士生、硕士生及导师:
为保证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根据《西安石油大学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西安石油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预答辩
9月20日前完成博士生预答辩工作。预答辩通过者方可申请学位论文检测,相关规定详见《西安石油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管理办法(试行)》。硕士生是否开展预答辩,由学院确定。
二、学位论文检测
9月15日—10月10日,完成学位论文送审前检测工作。12月3日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后检测工作。
(一)学位申请人提交学位论文和导师审核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不再受理。
(二)提交学位论文时应审慎选择,确保提交版本为最终版论文。因“提交版本错误”导致检测未通过者,责任自负。
相关规定详见《西安石油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管理办法(试行)》《西安石油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管理办法(试行)》。
三、学位论文送审资格审查(10月12日前)
学院负责学位论文送审资格审查工作,研究生院进行复核。送审资格审核未通过者,不得进行学位论文送审。审查内容主要包括:
(一)具有我校研究生学籍。
(二)完成培养方案或培养计划规定全部课程(环节),取得规定学分。
(三)按时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硕士开题通过时间距学位论文初次送审时间不少于1年,博士开题通过时间距学位论文初次送审时间不少于18个月)和中期检查。
(四)通过学位论文预答辩(硕士生按学院要求执行)及检测。
(五)博士生学术成果满足《西安石油大学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学术成果基本要求》和学位授权点所在学院要求。
(六)导师及学院同意送审,导师评阅意见汇总表交至研究生院。
四、学位论文评审
(一)学校通过“教育部学位论文送审平台”对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实行100%盲审。博士学位论文送审由研究生院负责,硕士学位论文送审由学院负责。
(二)学位论文初次评审时间大约需要25天,请各学院合理安排相关工作:
1.10月12日前,导师完成论文评阅,填写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
2.10月14日前,学院将pdf版博士盲审学位论文及txt版摘要提交学术学位办公室;硕士生将pdf版盲审学位论文及txt版摘要提交所在学院,逾期不再受理。论文电子版命名方式为“10705_学号_LW.pdf”;摘要电子版命名方式为“10705_学号_ZY.txt”,盲审论文格式详见附件1。
3.10月16日前,完成学位论文送审。
相关规定详见《西安石油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西安石油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审管理办法(试行)》。
五、学术成果审核
学位申请人在“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录入学术成果(操作说明详见附件2):
(一)10月10日前,学院完成博士生学术成果审核。
(二)11月15日前,学院完成硕士生学术成果审核。
六、学位论文答辩
(一)答辩前3天,学院将答辩委员会组成及答辩工作安排(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导出)报学术学位办公室(2教-907)审批。
(二)11月30日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
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实行回避制度。研究生本人导师(含兼职导师)不得担任答辩委员会委员。答辩要全程录音录像,确保过程可追溯。
相关要求详见《西安石油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规定(试行)》《西安石油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规定(试行)》。
七、教授委员会审议
(一)12月6日前,完成教授委员会审议,并公示表决结果。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及答辩后检测,但截止学院教授委员会召开前,学术成果仍不满足要求者,可先行毕业,发放毕业证书。
(二)12月9日前,学院将以下材料提交学术学位办公室(1、4和5由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导出):
1. 博士、硕士学术成果汇总表。
2. 学位审批书一式2份。
3. 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
4. 博士、硕士基本数据表(本人签字确认)。
5. 学院教授委员会表决汇总表。
6. 新华社图片采集照片2张(2寸)。
八、其他事项
(一)学院要夯实导师、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教授委员会责任,严把学位授予关,切实提升学位论文质量。
(二)符合提前答辩条件的硕士生,请于9月15日前提出申请,经导师和学院审核同意后,将“提前答辩申请表”和相关学术成果证明材料交学术学位办公室。
西安石油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