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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学】关于申报2023年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日期:2023-05-16      作者:       浏览量:


各学院:

根据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省研究中心”)《关于申报2023年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的通知》(研中心字20234 )要求,结合学校《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项目遴选推荐管理办法》(西石大研〔2022191 号)规定,现将我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与类别

研究项目分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两类。重点目要聚焦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成果应具有较高理价值和应用价值。面上项目原则上应围绕陕西省教育改革发展需求,开展的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研究,研究成果具有一定的理论指导意义和应用价值。

项目申报选题应参考省研究中心2023年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立项指南》(见附件1),选择研究生教育方面的重点、难点、热点和基础性问题开展研究。申报人也可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认真凝练、自行拟定研究项目。

二、申报要求

1. 重点项目申报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面上项目申报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 课题研究团队应尽可能是一线研究生教育管理者、教育研究专家及在校研究生的有机结合。鼓励教育教学一线的研究生导师,尤其是中青年研究生导师积极承担或参与项目研究。

3. 项目申报须征得课题研究团队成员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不合规申报。

三、申报程序

(一)学院申报

各学院组织项目申报、评审并遴选1个项目推荐至研究生院,优先推荐已按时完成的、具有应用推广价值的校级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项目。

(二)专家评审

根据各学院申报和指标情况,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并择优推荐参评省研究中心2023年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

四、材料报送

请于2023522日前将省研究中心《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推荐表》(附件2)、省研究中心《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3)及相关支撑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材料一式5份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科(2911A),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夏老师 电话:029-88382327

箱:xiaxue@xsyu.edu.cn

 

附件:1. 省研究中心《2023年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立项指南》

            2. 省研究中心《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推荐表》

            3. 省研究中心《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申请书》

 

 

西安石油大学研究生院

2023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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