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根据《西安石油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和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位《关于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学校拟开展2023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成果需具有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期。实践检验的时间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至推荐为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的时间为止。
(二)成果主要完成人须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业务水平,模范遵守职业规范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具有累计3年以上的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经历,积极承担研究生教育教学任务,近5年无教学和管理事故、无学术不端行为。
二、评选程序
1.各单位初审推荐。每个学院限推荐2项,其他相关处级单位可推荐1项。
2.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并公示。
三、材料报送
(一)申报材料
1.《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附件1)及教学成果报告(不超过5000字)纸质版各一式5份(电子版为PDF格式);
2.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及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1套(合订成册并附封面和目录);
3.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2套)及教材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PDF格式);
4.教学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的,视频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画面清晰、图像稳定,声音与画面同步且无杂音。分辨率:1920*1080 25P或以上;编码为:H.264,H.264/AVC High Profile Level 4.2或以上;封装格式为:MP4;码流为:不小于5Mbps。
(二)请各单位于2023年5月4日(星期四)12:0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和推荐排序表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科,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四、奖励等级和名额
(一)2023年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3个等级,其中特等奖不超过3项,一等奖不超过7项,二等奖不超过10项。
(二)学校将择优推荐2项参评省学会教育成果奖。
联系人:夏老师 马老师 88382327 xiaxue@xsyu.edu.cn
附件:1. 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2. 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排序表
研究生院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