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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学】关于开展2023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日期:2023-04-12      作者:       浏览量: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根据《西安石油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和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位《关于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学校拟开展2023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成果需具有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期。实践检验的时间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至推荐为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的时间为止。

(二)成果主要完成人须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业务水平,模范遵守职业规范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具有累计3年以上的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经历,积极承担研究生教育教学任务,近5年无教学和管理事故、无学术不端行为

、评选程序

    1.各单位初审推荐。每个学院限推荐2项,其他相关处级单位可推荐1项。

    2.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并公示。

  三、材料报送

    (一)申报材料

    1.《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附件1)及教学成果报告(不超过5000字)纸质版各一式5份(电子版为PDF格式);

    2.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及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1套(合订成册并附封面和目录);

    3.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2套)及教材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PDF格式);

    4.教学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的,视频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画面清晰、图像稳定,声音与画面同步且无杂音。分辨率:1920*1080 25P或以上;编码为:H.264H.264/AVC High Profile Level 4.2或以上;封装格式为:MP4码流为:不小于5Mbps

    (二)请各单位于202354(星期四)120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和推荐排序表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科,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四、奖励等级和名额

    (一)2023年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3个等级,其中特等奖不超过3项,一等奖不超过7项,二等奖不超过10项。

    (二)学校将择优推荐2项参评省学会教育成果奖。


联系人:夏老师 马老师 88382327  xiaxue@xsyu.edu.cn


 

    附件:1. 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2. 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排序表

 

 

研究生院

2023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