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参照研究生院入党积极分子遴选条件要求,在研究生各党支部开展综合评议、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拟定发展对象名单的基础上,2016年12月2日,经研究生院党委会预审讨论,同意将以下82名同学列为拟发展对象。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予以公示(见附件1)。
公示时间:2016年12月3日—2016年12月7日。公示期内,广大师生可就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进行反映。反映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以书面形式签署本人真实姓名。研究生院党委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监督电话:029-88382355
监督邮箱:sjxx@xsyu.edu.cn
联系地址:研究生院思想教育与管理办公室(校本部二号教学楼901室)
附件1:研究生党员拟发展对象名单
附件2:研究生院入党积极分子遴选基本条件(试行)
附件3:研究生党员发展对象遴选标准(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