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相关文件,为保证硕士学位评定与授予工作顺利进行,现将2019上半年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检测
各院(系)按《西安石油大学2019上半年硕士学位论文检测工作通知》要求,组织学位论文检测工作。
二、学位论文评审
1.4月12日前研究生院以学位论文检测合格名单为基数,抽取并公布校级盲审名单。
2.4月17日前导师完成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填写评阅意见书。
3.4月23日前院(系)将评审费(250元/份,合计500元)统一转账至“学位论文抽检专项经费卡(卡号为112890057)”,“院(系)学位论文导师评阅意见汇总表”(附件1)交至研究生院学位科。
4.4月24日前图书馆将校级盲审学位论文电子版(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以图书馆检测合格版本为准)。院(系)级盲审及非盲审学位论文提交时间同校级盲审学位论文。
三、课程成绩和申请人思想道德品质审核
截止正式答辩前15天,以院(系)为单位持“西安石油大学硕士学位审批书”(附件2,以下简称“学位审批书”)分别至研究生院培养科(2教-907C)和思想教育与管理办公室(2教-911A)分别完成课程成绩和申请人思想道德品质审核。
四、学位论文答辩
1.正式答辩前5天,院(系)将答辩委员会组成及答辩工作安排交研究生院审批。
2.答辩委员会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且答辩平均成绩大于60分者,视为答辩通过。
3.6月6日前院(系)完成论文答辩,召开教授委员会,将决议公示7天,在审批书上签署相关意见并加盖公章。
五、材料提交
1.6月13日前院(系)将教授委员会建议授予学位者的相关材料交研究生院学位科:
(1)研究生学术成果登记表(附件3)及相关成果复印件(院(系)负责审核原件);
(2)学位审批书(一式二份);
(3)论文评阅意见书、硕士学位表决单;
(4)硕士基本数据汇总表(附件4);
(5)答辩结果汇总表(附件5);
(6)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说明(附件6);
2.被授予硕士学位的研究生需将学位论文纸质版和电子版交图书馆,具体要求以图书馆通知为准。
六、其他事项
1.学位授予资格审查时间截止院(系)教授委员会召开前。不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不得提交教授委员会表决。
2.符合《西安石油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规定》提前答辩条件的,请于3月19日前将“提前答辩申请表(附件7,一式三份)”和相关学术成果证明材料交至研究生院学位科审批;
3.符合延期答辩条件的,请于6月20日前将“延期答辩申请表”(附件8,一式三份)交研究生院学位科备案。
4.为了客观、公正地评价学位论文水平,进一步监控硕士学位论文质量,学校将采用电子送审平台,对2019上半年校级盲审学位论文(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进行双盲评审。
西安石油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1月14日
2019年上半年答辩相关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