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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实践】关于做好研究生创新与实践能力培养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日期:2019-03-01      作者:研究生院       浏览量:

各项目负责人及督导教师:

根据《西安石油大学研究生创新与实践能力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西石大研〔2018〕52号)有关要求,研究生院将对尚未办理结题手续的研究生创新与实践能力培养立项项目开展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工作

1、检查对象

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立项项目中研究时间超过一年(不包括一年)的项目

2、报送材料要求

(1)西安石油大学研究生创新与实践能力培养项目中期检查表;

(2)项目阶段性成果。

请项目负责人将以上材料(A4纸双面打印、复印,左侧装订)于3月21日前提交综合管理科(2#901),并将电子版发至171457633@qq.com。

二、结题验收工作

1、验收对象

尚未办理结题手续的研究生创新与实践能力培养项目。

2、报送材料要求

(1)《西安石油大学研究生创新与实践能力培养项目结题申请书》1份,A3纸骑马装订。

(2)成果附件1份,A4纸双面打印、复印,制作目录,左侧装订。包括:

A.主要研究成果(最终成果原件或复印件:论文、专著、专利、软件著作权、科技作品、调研报告、创业计划等);

B.验证项目成果推广效益的有关支撑材料(有关部门应用证明、新闻报道、获奖证书等);

C.其他过程性材料(研究工作或参加学术交流中的各种记录、照片、声像材料、调查问卷、研究过程测试记录等)。

以上材料请项目负责人将以上材料于3月21日前提交综合管理科(2#901),并将电子版发至171457633@qq.com。

三、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评审

学校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参加中期检查及申请结题的项目进行逐项验收,必要时将组织现场答辩验收。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结果

1、对中期检查未通过的项目进行通报,可延期两个月进行检查。

2、对结题验收不通过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可提出申请延期半年,待项目组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补充相应成果、完善相应材料后,再次申请结题验收。

3、对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项目负责人于3月21日前提交《西安石油大学研究生研究生创新实践资助项目延期申请表》至综合管理科(2#901),并将电子版发至171457633@qq.com。

本通知中所涉及的表格请在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xsyu.edu.cn/xzzx3/20171208/55118.html)下载。

联系人:夏雪 联系电话:88382377

研究生院

2019年3月1日

西石大研院学生〔2019〕2号关于做好研究生创新与实践能力培养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