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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实践】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研究生创新与实践能力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日期:2019-04-10      作者:研究生院       浏览量:

各培养学院、各导师、各研究生班级:

根据《西安石油大学研究生创新与实践能力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西石大研[2018]52号),学校决定开展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研究生创新与实践能力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创新实践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创新实践计划立项类别与程序

创新实践计划立项类别与程序以《西安石油大学研究生创新与实践能力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西石大研[2018]52号)(见附件,以下简称“创新实践计划实施办法”)文件规定为准。

二、创新实践计划立项相关说明

1、对于具有原创性、科技含量较高或技术难度较大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可以采取分阶段分期申报和分类别申报两种方式。前者是指把一个难度较大的项目分为两个及以上相对较小的项目分阶段滚动申报;后者是指依据项目性质,按照立项类别要求进行相关类别申报。

2、创新实践计划实施项目督导制。项目督导教师为项目负责人的导师或导师科研团队成员,每位导师每次可督导的立项项目不得超过2项,导师科研团队成员每次可督导的立项项目不得超过1项。督导教师督导的立项项目若未能按期结题,按照未能按期结题的项目数相应减少可督导的立项项目数。若项目督导教师为导师科研团队成员,项目申报必须征得导师同意。

3、创新实践计划资助学校认定的研究生学科竞赛五级以上项目,按照学科竞赛项目的成果类别形式予以对应资助。学科竞赛类项目负责人为学科竞赛参赛队队长。学科竞赛类项目不计入项目负责人可申报项目数及督导教师可督导项目数。

4、学术交流类项目要求论文全文收录,并作主会场或分会场报告。在收到会议邀请函后,于每月25日-30日提交申请书和相关材料。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议审定通过后,列入当期或下期立项项目。

5、项目预期成果表现形式务必填写清楚,包括期刊级别、专利级别、综合实验指导书或大型仪器设备操作手册、创业计划书、社会调研成果形式、学术交流成果形式、学科竞赛成果形式等。

6、项目申请书的填写是学生科学研究训练的一项内容,项目负责人要认真规范填写,对相关栏目的内涵理解要透彻。

7、项目负责人的导师负责对项目的监督和指导,学校鼓励导师从相应的科研经费或其他建设经费中给予经费补充资助。

三、申报报送及工作要求

1、立项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5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请项目负责人务必准确填写《研究生创新与实践能力培养计划项目申请(2019年5月版)》(https://www.wjx.top/jq/37143139.aspx),将《西安石油大学研究生创新与实践能力培养计划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一份,双面打印,骑马订装订)和相关附件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综合管理科(雁塔校区第二教学楼901室),并将电子版以“学号+姓名”命名,发送至171457633@qq.com。

2、“创新实践计划实施办法”和《申请书》在研究生院主页->学生工作->下载中心->创新实践培养计划(http://yjs.xsyu.edu.cn/xzzx3/20181218/55118.html)下载。

3、创新实践计划各类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必须标注“西安石油大学研究生创新与实践能力培养计划资助”和立项编号,否则不予列入该项目结题验收材料

联系人:夏雪 联系电话:88382377

研究生院

2019年4月10日